为规范建设项目选址管理,优化土地资源配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,经研究决定,对部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选址用地面积进行核减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核减依据与原则
本次用地面积核减工作严格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,结合项目实际需求、区域发展规划及生态保护要求,依法依规对原选址用地规模进行科学调整。核减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避免资源浪费,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核减范围与内容
本次涉及核减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包括多个领域,重点对超出实际需求或不符合最新规划要求的用地面积进行调整。具体核减项目名单及调整后用地面积详见附件。核减后,各项目选址范围仍满足功能需求,并符合孝义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。
三、公示期限与意见反馈
本次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,自发布之日起计算。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核减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孝义市自然资源局提出,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。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。
四、联系方式
地址:孝义市自然资源局(具体办公地址)
电话:XXX-XXXXXXX
特此公示。
附件:核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面积清单
孝义市人民政府
2025年X月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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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14 05:40:21